關于當年的除四害運動
上世紀50年代中期,我國開展過全國性的除四害運動,這場運動全民參與,當時的除四害內容是滅鼠、滅蒼蠅、滅蚊、滅麻雀。沒錯,如今受野生動物法保護的麻雀在那時竟是害鳥。
因為當時麻雀數量確實是多,全國各地農民種植的稻谷、小麥、高粱等是麻雀的主要食物,在很多地區的農田里,能看到受驚飛起來的麻雀密密麻麻一大片,用“遮天蔽日”來形容毫不夸張。
在這次全國響應的除四害運動中,滅鼠、滅麻雀任務尤其重要,因為這“兩害”專吃農田和糧倉里的糧食。于是,各種新式和傳統的滅鼠、捕雀“神器”紛紛登場,并涌現出很多滅鼠、捕雀高手。例如,海淀區火器營鄉農業生產合作社捕雀能手唐慶祿,一人在一個冬季里,用網和酥油膠捕捉到麻雀多達9700多只。
到了60年代初,浩浩蕩蕩的除四害運動已歷經數年,這時國內各地麻雀的數量所剩不多,國家環境科學院經過研討和考察,最后給麻雀“平反”,把麻雀從“四害”的名單上去除,而蟑螂成了四害之一。環境科學研究院表示:麻雀對農作物為害雖大,但它在繁殖期主要吃昆蟲,冬寒季節還兼吃雜草種子,因此它們存在的益處還是要大于害處。
直至今日,“除四害”仍是北京市的重要衛生活動,市愛衛會每年都會定期組織集中滅蟑、滅鼠。